业务构成
- 根据 1940 年投资公司法(“1940 年法案”),它被选为业务发展公司(“BDC”),专门从事杠杆收购、收购、资本重组、成长资本等私募股权投资。
- 它提供直接股权资本、夹层、第一留置权担保贷款、延伸高级贷款、统一贷款、第二留置权担保贷款和高级担保贷款、无担保债务以及次级债务和贷款。
- 它还寻求投资 PIPES 交易。该基金还可能投资于交易清淡的上市公司的证券,并可能收购二级市场和结构性产品的投资。
- 它倾向于投资优先股、普通股/权益和认股权证,并进行股权共同投资。
当前主要矛盾
- 资产增长、客户流量、费率、信用质量或利差收入能否支持资产管理的持久收益?
- 利润和回报对利率、市场水平、融资成本和监管有多敏感?
- 资本配置、风险控制和资产负债表质量是否会提高长期每股价值?